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准,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甘井子区由家村河周路西侧,旅顺北路北侧开发建设的“甘井子区旅顺北路北侧东南山由家村宗地E区—E2、E5、E6、E10、E11区(金地城)”新建房屋已办理大房预许字第20210053-1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体售楼为:
楼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套数 | |||
办公 | 小计 | 办公 | 小计 | |||
E2 | E2-8 | 15,3 | 27477 | 27477 | 480 | 480 |
E2-9 | 10,3,2 | 11072 | 11072 | 193 | 193 | |
合计 | 38549 | 38549 | 673 | 673 | ||
注:以上预售房源已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532090100101236663。购房人在购买时,应将购房款直接交入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特此通告。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