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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通告(大房预许字第20210053-1号丨金地城E2-8、9号楼)

2024/09/23 1.9w 阅读 512 点赞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准,大连金泓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甘井子区由家村河周路西侧,旅顺北路北侧开发建设的“甘井子区旅顺北路北侧东南山由家村宗地E区—E2、E5、E6、E10、E11区(金地城)”新建房屋已办理大房预许字第20210053-1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具体售楼为:

分区

楼号

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数

办公

小计

办公

小计

E2

E2-8

15,3

27477

27477

480

480

E2-9

10,3,2

11072

11072

193

193

合计

38549

38549

673

673

注:以上预售房源已进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532090100101236663。购房人在购买时,应将购房款直接交入监管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特此通告。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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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