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20年11月20日0时起,调整西部通道周边道路通行顺序,具体如下:
一、沿河街与五一路路口,禁止沿河街车辆由北向东左转弯进入五一路,途经车辆可由沿河街与西安路路口左转弯绕行;
二、中山路的沿河街至太原街路段公交专用道,改为工作日6:30-8:30 16:30-19:00启用的2人以上多乘员(HOV)专用车道;
三、中山路与太原街路口,禁止中山路非公交车辆由西向北左转弯,途经车辆可由中山路-成仁街-集贤北街-太原街绕行;
四、西安路与五一路路口,禁止西安路非公交车辆由北向东左转弯进入太原街和五一路,途经车辆可由西安路202路有轨电车解放广场站前路口调头绕行;
五、太原街与迎春街路口,允许车辆由北向东左转弯。
特此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