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我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1、五一路与凤祥路路口;
2、陶瓷城路口;
3、金湾路与友好街路口;
4、金泉路与金港路路口;
5、兴民路路口(龙山路-夏金线);
6、解放路与体育路路口;
7、斯大林路与迎湖路路口;
8、斯大林路与八一路路口;
9、八一路第三加油站路口;
10、金湾路与同济路路口。
违停抓拍设备:
1、和平路解放广场至金兴路路段;
2、斯大林路北门口路段;
3、红旗小学门前路段;
4、实验小学门前路段;
5、北山路沃尔玛西侧路段;
6、101中学门前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