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交警高新园区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营运车违法行为。
6月4日晚,高新园区大队夜勤中队3名民警驾驶警车在辖区开展巡逻查控工作,19时许,当警车行驶至山英路英歌石附近时,发现前方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引起巡逻民警高度警觉,当即将其拦停,要求该车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对驾驶员盛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其眼神迷离,面色泛红,且身上有酒味,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对盛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盛某体内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3mg,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正当民警准备对盛某开具处罚单据的时候,细心的民警发现,盛某证件上的照片与真实相貌有差异,怀疑他使用的不是本人驾驶证。面对民警的质疑,盛某声称自己现在变胖了,所以相貌变了,一口咬定证件照片就是本人。后在民警强大的攻势下,他终于交代了实情,并从车里把自己已经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拿出来交给民警。经询问得知,该驾驶员真名叫丛某祥,因本人驾驶证超期未审验,已被吊销,为图省事,便心怀侥幸,借用亲属驾驶证开车上路,以为相貌略有相似,企图蒙混过关。
无证、酒驾,而且所驾驶车辆是重型货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驾驶员丛某祥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漠到令人震惊。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