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籍在长兴岛打工的男子于某,到瓦房店持刀抢劫作案后,自以为无人察觉,没想到,一个月后,该男子到案,当他看到自己作案前后的行踪轨迹全部被监控视频记录下时,吃惊的说:“瓦房店市,不就是一部‘录像机’吗?在这城市里,可不能干坏事!”11月6日,抢劫嫌疑人于某被瓦房店市警方刑事拘留,11月13日,警方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2015年10月6日16时许,瓦房店市公安局共济派出所民警接到居民王女士报案称,在芳园小区一楼道里,被一名持刀男子抢劫。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王女士当天是从一中新玛特步行回家,到自家楼道二楼缓步台时被一持刀青年男子抢走随身装有手机、现金的挎包和金项链,价值8000多元。
瓦房店市警方立即启动了多警种合成作战机制,侦查员同临场勘查,以一中新玛特到被害人家路线为重点调取周边视频,以期获得有关嫌疑人的影像。经查,侦查人员发现有一可疑男子,身前背一双肩包,穿蓝色上衣黑色长裤,从一中新玛特一直尾随被害人到楼道内,几分钟后,该名可疑男子又快速从楼道内出来,根据监控录像信息侦查人员初步判断该名男子为抢劫嫌疑人。
经被害人辨认,确认视频中尾随被害人的可疑男子就是我们要找的抢劫嫌疑人。侦查人员立即抓住这一重要线索,利用视频监控网络追踪抢劫嫌疑人的逃跑路线。通过调取一组组监控视频发现,抢劫人从楼道逃出后,乘坐出租车沿西环街向南逃窜,到妇女儿童商场附近后下车,步行向金谷大厦方向走去,到金谷大厦附近,再次打出来到站前广场,在火车站接到一女子后,坐车逃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到长兴岛一小区下车,消失在该小区里。
警方分析该男子连续换乘两辆出租车,说明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其目的就是逃避警方的侦查,很可能该男子就居住在此小区。于是,侦查员对此小区适龄男子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通过工作,一名在此小区租住的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该男子叫于某,29岁,黑龙江双鸭山市人,有抢劫前科。经过进一步工作,该男子在长兴岛干装修活,11月6日,共济派出所民警在长兴岛将正在给一户居民装修粘壁纸的于某抓获。
于某到案后,拒不交代自己抢劫作案,当侦查员将于某作案前后的行踪轨迹的监控视频给他看时,于某傻了眼,交代了自己的抢劫作案事实,还发表了一段“感慨”。
原来,于某当天为了抢劫作案,在一中新玛特将王某选为作案目标,就一直跟踪了王女士,到王女士叫楼梯口,对王女士实施了抢劫。于某怎么也没想到,他作案的行踪轨迹全部被“天眼”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