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我大队对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扣留的辽B85MT6号小型轿车逾期未领取予以公告。请辽B85MT6号小型轿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合法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前往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旅顺口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理车辆领取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领取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行承担。
逾期未领取的车辆信息:
车牌号:辽B85MT6号,车辆类型:小型轿车,扣留时间:2020年5月8日,扣留地点:旅顺口区白玉山隧道,强制措施凭证编号:2102123000655475。
办理地址:旅顺口区民联街2号(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旅顺口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咨询电话:18341103328
联系人:刘警官
特此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旅顺口大队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