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宇航,男,汉族,身份证号:******19920306****,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胜利街,无业。
经调查,2018年06月19日13时50分许,蔡宇航驾驶辽BJ909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中山区育才街太阳街时,因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被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以上事实有蔡宇航的书证照片、《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违法嫌疑人蔡宇航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拟对其予以行政三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因蔡宇航在案件处理调查期间离开提供的居住地,且提供的电话无法联系到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蔡宇航可以向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山大队(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18104280887)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山大队
2024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