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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办高校均设党组织县级以上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2018/05/08 2.1k 阅读 53 点赞
本报广州5月7日讯(记者 刘盾)“目前,广东省100%的民办高校都成立了党组织,都配备了党组织书记。”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表示,广东省正探索推进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遴选党务经验丰富的在职干部,派往民办学校担任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他们还将兼任所在民办学校的督导员。这一举措从省内民办高校先行先试。

  今天,广东省教育厅举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气会。会上,赵康等着重解读了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以及各县区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创新性强的“干货”。

  “广东将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机构、队伍、经费等保障。”赵康具体介绍说,广东省要求民办学校将党建工作经费在学校工作经费中单列,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中有党组织负责人,从而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中实现全覆盖。对于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各地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将其作为民办学校年检和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指标。

  《意见》还给民办学校送来了“大礼包”,包括县级以上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等。“《意见》要求县级以上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民办教育发展。”赵康认为,这有利于督促仍未设立专项资金的地方加快进度,确保全部设立。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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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