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和《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96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24〕9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及核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一)经市、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经市、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分公司)。
二、报告事项
(一)经营情况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
(二)《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三)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
各劳务派遣单位填写《统计表》、《报告书》并形成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材料,连同审计报告原件,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辖范围,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至相应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如实填写《统计表》和《报告书》,相关数据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确保真实有效,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
市、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核验,做好分类梳理、统计汇总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台账,按照5%左右比例抽取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1.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姜春禄;联系电话:0411-88139085
电子邮箱:dlldgxc@163.com
2. 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史 方;联系电话:0411-82565637
电子邮箱:zsrsldgxk@163.com
3. 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封帧轩;联系电话:0411-39661885
电子邮箱:xgrcjy@163.com
4. 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张雨桐;联系电话:0411-84548061
电子邮箱:shkgxk@163.com
5. 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张 玉;联系电话:0411-86558155
电子邮箱:gjzrsjldgx@163.com
6. 旅顺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杨北辰;联系电话:0411-81616285
电子邮箱:rsj81616285@163.com
7. 普兰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孙 艳;联系电话:0411-83124348
电子邮箱:56291612@qq.com
8.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邱宗宝;联系电话:0411-85630052
电子邮箱:rslbxx@163.com
9.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孙秀涛;联系电话:0411-89725682
电子邮箱:596935827@qq.com
10. 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杨 柳;联系电话:0411-39373718
电子邮箱:chxrsjgs@163.com
11. 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黄玲龙;联系电话:0411-87563560
电子邮箱:rsjldjczfk@163.com
12.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鞠 峰;联系电话:0411-84791772
电子邮箱:809976392@qq.com
13. 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邢 欣;联系电话:0411-85283613
电子邮箱:49076435@qq.com
附件:1. 劳务派遣情况统计表
2. 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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