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李福)
陕西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采用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李福鉴定编号为辽2102劳鉴工初〔2025〕7218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该鉴定结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
邮编:116011;联系电话:0411-84369147。
附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单位方公告送达名单
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单位方公告送达名单 | ||
姓 名 | 鉴定编号 | 单位名称 |
李福 | 辽2102劳鉴工初〔2025〕7218号 | 陕西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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