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序号78)整改结果公示

2025/12/15 4.0k 阅读 454 点赞

一、整改任务

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改目标

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做好取土测土、田间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加快肥料新产品、施肥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化学农药替代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2021年至2024年,全省每年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0万亩次、依托项目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10万亩次;到2025年,累计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50万亩次、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面积50万亩次。

(二)各市和养殖大县编制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市本级2021年9月底前完成并公开发布,养殖大县年底前完成并公开发布。2022年年底前,“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基本建成投运。

(三)加强禁(限)养区执法监管,全面排查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发现规模场户依法依规关停。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场户进行抽查,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20%,未达到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不得享受政策补贴。

(四)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以上;鼓励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根据粪便污水产生量,逐步建设适宜的贮粪场、污水贮存池(暂存池),自行堆肥还田或委托处理、集中收集处理,进一步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至2024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6%、77%、78%、79%以上;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明确粪污去向,确保有效还田;培育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总结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按照省、市整改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组织主要涉农区市县做好田间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培训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2021年至2025年,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分别为537.04、549.65、555.07、556.82、558.67万亩次。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连续实施玉米螟绿色防控项目,应用生物防治技术推进科学用药。2021年至2025年,实施科学用药面积分别为190、190、157.5、130.5、70万亩次。

(二)2019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大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0年)》,并公开发布。2021年12月底,我市3个养殖大县(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均完成本地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公开发布实施。“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部建成投运。瓦房店市、庄河市、普兰店区、金普新区4个地区项目已于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建立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中心16个,建设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2933家    

(三)2022-2025年,将规模畜禽养殖场每年不低于20%比例执法检查和禁(限)养区养殖场户排查工作列入每年年度执法计划,建立监管清单,印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检查和禁(限)养区排查。2022年检查养殖场户827家次、2023年检查养殖场户649家次、2024年检查养殖场户1357家次,2025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的工作部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周调度、月总结”的方式,完成检查畜禽养殖企业2625家(入企741家、非现1884家),其中清单内企业2256家,覆盖率100%,清单外企业369家,超额完成抽查目标数量。同时按照《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大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定期将环境违法畜禽养殖企业(个人)名单通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全市2256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引导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中心16个,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建立了粪污处理利用台账,明确粪污去向。培育第三方服务组织116个。总结并推广了高分子膜覆盖条垛堆肥、罐式高温好氧发酵等多套技术模式,其中1个列入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十大主推技术典型案例,4个列入辽宁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典型模式。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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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