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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遗失作废或补发公告

2018/04/11 9.3k 阅读 93 点赞
      产权人于生水,坐落于甘井子区山东路17号1-6-2号,建筑面积51.4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王晓荣,现上述房屋担保债务已全部结清,申请抵押注销登记,但抵押登记证明丢失,现公告作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未到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注销他项权利人为王晓荣第13017407号抵押登记证明。
序号
权利人
房屋坐落
房产管理号
权证号
建筑面积
1
   王晓荣
甘井子区山东路17号1单元6层2号
     87-24-2
      13017407
     51.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