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于生水,坐落于甘井子区山东路17号1-6-2号,建筑面积51.4平方米的房屋抵押给王晓荣,现上述房屋担保债务已全部结清,申请抵押注销登记,但抵押登记证明丢失,现公告作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未到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注销他项权利人为王晓荣第13017407号抵押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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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房产管理号 |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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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晓荣 |
甘井子区山东路17号1单元6层2号 |
87-24-2 |
13017407 |
5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