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大连招商广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岭西路以北、山东路西侧,用地面积为51293.7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配套公建、商服用地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现予公告。与申请登记土地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中心将对该宗土地进行登记。
公告部门: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