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市公安局起草了《大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依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09】44号)、《辽宁省公安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借鉴苏州等地出台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从招录培训、职责权利、待遇保障、奖励与解除合同等方面作了规定。
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对市公安局起草的《办法》进行审查,现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市民可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个人意见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411-62941596
通信地址: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大连市甘井子区黄山路1号,邮政编码116012)
大连市公安局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