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大政办发[2012]32号)(以下简称《规定》),我局于今年初制定了《大连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方案》,并依照方案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梳理,我局自1997年至今共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发布12件,以我局名义发布29件,对于有效期届满及实施满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我局责成拟文部门按照《规定》相关要求及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评估,提出清理意见,并由法制部门进行复核,最终形成意见,对该41件规范性文件保留37件,拟修改2件,拟废止1件,废止1件,具体文件目录及修改、废止情况见附件。
大连市公安局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