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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

2022/12/29 2.1k 阅读 157 点赞
  •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2-00112
  • 文件编号:
  • 大医保发〔2022〕83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协同做好我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结构性调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1%,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为5.8%。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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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