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3000004/2026-00002
- 文件编号:
- 大医保发〔2026〕1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2〕16号)、《关于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医保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医保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医疗机构
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日间病房定点机构”)等级和类别为已与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有效医保服务协议的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二、关于异地支付办法
异地参保人在我市日间病房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与参保地据实清算。
三、其他事宜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有关事宜仍按《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大医保发〔2022〕39号)执行。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